李洛很想問,就算你們把漢人當奴隸,可奴隸總也是財產吧?把人殺光了,誰來養活你們呢?
元律規定,漢人偷馬,割掉鼻子。蒙古人偷馬,補上馬錢。色目回回偷馬,罰款。
漢人殺死蒙古人或者色目回回,凌遲處死。蒙古或色目回回殺死漢人,僅罰燒埋銀五十兩。
這裏的漢人,當然指的是「自由民」。
可如果是殺逃奴,連銀錢都不用罰,甚至還有功。元朝,沒有殺良冒功的罪名。
滿清的屠殺,無論是烈度,規模,持續時間,都比蒙元差遠了。
李洛很想幹掉這個叫瓦森的百戶官人,但他不能。
「百戶官人,請你告訴我,固安牧場如今養了多少牲口,有多少奴隸?」
色目男人回答:「一州的鎮守官人,固安牧場有戰馬三千多匹,牛羊上萬,官奴五百戶。」
李洛明白了。官奴三百戶,每戶只按四口算,也有兩千人。這只是官奴,還不算這些探馬赤軍的私奴。
一個官營牧場,就有這麼多漢人奴隸,全國呢?
《元史》記載,元代北方(淮河以北)只有四百萬人口,這真是天大的笑話,傻子都不信。
僅僅是幾十年前的金國,還有五千多萬人口,怎麼現在十分之一都沒有?金末元初,北方可沒有發生大瘟疫。就算屠殺,也不可能殺了四五千萬。
可是《元史》卻言之鑿鑿的記載,元代北方只剩幾百萬人。這是《元史》哦,而且史料來源於元代戶部檔案,可不是野史。
那麼人口都去哪了呢?
很簡單。
第一是成了奴隸(驅口),失去了自由民的身份,不被統計在戶部納稅人的黃冊中。
第二是成了「投下私屬」,即大小領主的「封民」,屬於半民半奴。「投下封民」也不納入統計。
第三是成為流民,官府也無法統計。
奴隸,按照所屬性質分為官奴和私奴,按照用途又分為軍奴、匠奴、工奴、農奴、牧奴、家奴、宮奴、樂奴、妓奴、礦奴、織奴、船奴、驛奴、寺奴等十幾類,就問你服不服。
漢人當然是大部分。小部分是女真人、契丹人、党項人,他們大多被元廷算成漢人。
整個北方奴隸的數量,有學者分析,最少在千萬以上。
你算算就知道了,元朝大根腳的貴族、諸王宗室動輒就有上萬的奴隸。
上等根腳的權貴大臣、萬戶那顏、千戶那顏也有數量可觀的奴隸…就連根腳最小的十戶那顏、甲主、保長,擁有幾十人奴隸的也比比皆是。
大小蒙古官人、回回老爺,那個不是奴隸主?
半民半奴的「投下私屬」,又在千萬以上(僅北方)。
流民,也絕對在千萬以上(僅北方)。
大量的奴隸、半奴、流民不統計,加上殘酷的屠殺,這才使得元朝北方變成「幾百萬」人口。
南方的情況,看似要好得多。這時南方有六千萬人口,看上去比南宋時期只少了兩千多萬。奴隸,私屬,流民比北方少。
可問題是,南方的「自由民」雖然很多,但卻被苛捐雜稅(稅糧科差制度),和等級壓迫(南人最低)搞得生不如死,水深火熱,同樣流民遍地。
蒙古帝國沒有南侵時,金國人口五千多萬,南宋八千多萬,西夏和大理各有幾百萬,整個中國地區的人口超過一億四千萬。
可到了元初,只有七千萬人口(被統計人口)。
所以,說元朝屬於典型的半奴隸半封建社會,一點都沒錯。
元朝武力遠勝清朝,核心基本盤也強於清朝,可統治的時間卻比清朝短得多,就是因為它的制度太過落後。用落後的制度強行統治先進的漢地,怎麼能長久?
制度的粗獷野蠻,把「堂堂大元」變成部族色彩強烈的原始化政府,以至於出現很多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。
比如,李洛知道元朝一個很可笑的政治現象:侍衛亂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