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晚的《平民舞王》精彩紛呈,王鳴之和杜妮芙合力闖過一關關(第四關後幾乎都是妮芙在跳),最後挑戰第九關成功,成為當晚唯二的舞王,真是可喜可賀。
網上的慕徒們一片歡呼,最被熱議的還是第一關和第四關,《望春風》這個曲子好聽!中風般的「機械舞」好看!
「飛鳴和寶蓮真的好登對,在一起在一起!」
「一開始還以為飛鳴不會跳舞,後來超讚的,被耍啦。」
「這個節目蠻有意思,下期繼續看。」
巴西頻道又賺到了,這期《平民舞王》道內收視率高達5.6%,相比往期提升了足足82%!而且在全國範圍都名聲大增,網上的播放點擊率也創造了新高。
這檔節目正在火起來,王鳴之當然是第一等功臣。
……
才氣值:150000000
15億!
公寓臥室里,王鳴之看到這個數字,還沒起床就笑了出聲:「哈哈哈!」看來唐人對於舞蹈着實痴迷啊,就跳了幾分鐘竟然漲了幾億,太划算了。
不過轉眼瞧到床邊的那一大袋狗糧,真有些礙眼。
新春將至,狗年要來啦,是因為這個才抽中狗糧嗎?
「起床!」
洗漱更衣再離開公寓,王鳴之開始往公園方向晨跑,一路上已經能見到新年氣氛,狗狗的元素到處都是,公園裏溜狗的人隨處可見。
唐人很喜歡養狗,很寵愛狗這種動物。
又因為道教、佛教都禁吃狗,古唐時食犬的風氣就漸消,睿宗、玄宗都詔令過天下禁殺狗,到了德宗晚年,想食狗肉的已是「乃諸處覓之,了不可得」。當然饑荒年代人肉都吃,那不消說。
沒啥人專業屠狗,家養的狗呢?更是「仲尼之畜狗死,使子貢埋之。」孔子啊,那個不問馬的老頭,自家的狗死了是要埋葬的,哪會宰食呢。
於是,狗肉漸漸退出唐人的餐桌。那邊世界到了宋代,狗肉不上席是士大夫的正席禮儀,《東京夢華錄》記載的肉類食品完全沒有狗肉。吃貨蘇軾大大曾經因為被地方官以狗肉招待而大怒,也因看到人屠狗而落淚:「死猶當埋,不忍食其肉,況可得而殺乎?」
所以這邊世界發展下來,唐人不吃狗肉,從法律上就不允許。
「喲喲,好可愛的小狗啊。」王鳴之跑着步,瞅見一隻毛髮雪白的小拂菻狗搖着尾巴走過。
拂菻狗就是古唐時從拂菻(東羅馬帝國)那邊傳來的一種小型狗,與京巴類似。
「你主人呢?」王鳴之看看周圍,誰這麼沒公德心,這裏又不是狗公園,溜狗要牽着溜嘛,咬到人怎麼辦?他想了想,還是不要去逗它為好。
因為根據大唐的法律,如果他先逗狗被狗咬了,是他全責,狗和狗主沒有半點法律責任的。
這條法律不是現代定的,古代《唐律》就這樣了。以小見大,唐法真的非常考慮周全、非常人性化,不會搞和稀泥那種事,只說狗咬人:
狗無故咬人,狗負全責,第一次「截兩耳」——把兩隻耳朵剪掉,以示懲戒,也好明示別人不要去惹它。如果無耳狗再犯,就要處死。
狗咬人是因為狗主管理不善,比如這隻脫繩的狗緊張害怕之際咬了他王鳴之,或者哪個欠心眼的把狗拴在路邊使狗咬了行人(不施標幟羈絆),除了賠償,狗主和狗各笞四十,狗狗剪耳朵就不必了。
狗主故意放狗咬人(故放令殺傷人),咬死人就是故意殺人,咬傷人就是傷人罪。而狗狗的刑罰也要視情況而定,是處死、剪耳朵還是笞打。
獸醫給狗治病被咬?有償治病的,狗主和狗沒有責任;無償治病的,狗主要作一定賠償。
現在大唐這方面的法律已有改變,但還是基於這種態度而制定,尊重人,也尊重動物。
「哎喲,怎麼還跟着我了?」王鳴之跑了一段路,那隻拂菻狗卻吐舌擺尾的跟在他旁邊,濕潤漆黑的狗鼻子微微在嗅動,難道是那些狗糧的味道?
他停下來,大着膽子彎下身,小狗還在搖尾巴,是流浪狗嗎?據說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