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他捐了多少?」
「三百美鈔。」
「輝輝啊,你叫我怎麼說你才好。這顧客就是上帝,既然上帝有需求,那我們就應該儘量滿足嘛~」
「我這不是沒法嘛!」
「我給你兩個選擇,一是自己想辦法,二是找別人想辦法!別再來打擾我泡妞!達令~我們游泳去…嘿嘿。」
隨後,通話便被截斷了,那最後一句話,顯然不是對李輝輝說的。
手機這頭的李輝輝被氣的咬牙切齒,要不是看在手中這個硬核諾基亞還能撇在腰間防身的話,早就摔地上了!
不過,雖然這老頭不靠譜,但受過高等教育的李輝輝,還是從對方的一大堆連說帶罵的廢話中,領悟到了一個關鍵點。
找別人幫忙!
這十幾年的讀書生涯里,所學到的知識通過大浪淘沙下來,金子全被淘完了,目前只剩下了沙子。但所積累的人脈可還有一大坨!
想到這,他的腦海里首先便蹦出一個老鐵的名字——王軍!
王軍,男,二十四歲,身高一米八,全身肌肉紮實,橫臉怒目,這樣的長相一看便會被人誤以為是那種打群架的領軍人物!
都說物以類聚,人以群分,一個學神學的老神棍,他的朋友難道還能是信奉無神論的警察不成?
沒錯,這王軍還真是個警察!而且還是市公安局的戶籍警察,負責管理管轄區域內的戶口工作。
李輝輝和王軍之間的關係有多鐵,可以用事實和假設兩個方面來說明。
先說事實,王軍是李輝輝的髮小,兩個大小便穿同一條開襠褲,一直到高中畢業。之後,王軍考入了警察學院,成為一名光榮的警察,而李輝輝則考入神學院,成為了一名待業的老神棍。
再說假設,如果咱們的王軍同志是個女的,那兩個人之間的關係就變了,因為王姑娘可能已經失身給李輝輝多年了!
想到這,李輝輝當即掏出自己的手機,撥打了王軍的電話。這次可不像老頭那般等待了很久,電話里剛響了一聲,便有道粗獷的聲音響起。
「輝輝?」
「王軍,在幹嘛呢!」
王軍那邊傳出嘈雜的聲響。「周末嘛~我在看電視呢?咋啦?」
「沒事~就想找你出來喝酒!」
沒想到,一聽這話,王軍的聲音頓時加大了一倍不止,語氣那叫一個痛心疾首。
「兄弟,其實有些事我早就想告訴你了,我們都老大不小了,別想着整天出去玩。歲月不饒人,我們就該把時間用在刀刃上,趁我們正處於奮鬥的年紀,就應該好好賺錢,為了我們的家人,為了能讓家人過上更好的日子,我們就要……」
剛說到這,那頭的聲音瞬間又變得弱不可聞,且語速飛快。
「剛媳婦在旁邊呢~我問你,真找我喝酒?找到工作了?你要是有事就直說,以咱們的關係,真不用拐彎抹角的!」
李輝輝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。「嘿嘿,還是你了解我,我像是那種沒事會找你的人麼?是有點小事尋求你幫忙,不過,請你喝酒也是真的。咱們到時候再聊?」
「行吧,等下給我發個地址過來,就這樣,她回來了!」王軍一口答應了下來,隨後便掛斷了電話。
放下手機的李輝輝是一陣感慨。
「婚姻果然是埋葬愛情的墳墓!還好當初沒聽王軍的建議,儘早娶個媳婦。如今在家卑躬屈膝的,哪有我單身狗自在?汪!!」
時間一晃便來到了傍晚,這座城市的霓虹燈開始依次亮起,披上了光鮮的假象,將白天的蕭條掩蓋在虛假的繁榮下。而那些大多在白天衣冠楚楚的白領們,紛紛褪掉了自己的偽裝,濃妝艷抹的陷入狂歡之中。
而與狂歡搭不上邊的郊區外,一根昏黃的路燈下,是一個路邊燒烤攤,李輝輝與王軍約定的地點便是這兒。
王軍是開着一輛桑塔納來的,身穿一身休閒裝,腦門上的頭髮還未乾透,看來是沖了個澡就急匆匆的趕來了,一見到李輝輝,便開始抱怨起來。
「我說,這好歹是你第一次主動請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