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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開什麼玩笑,這要是將自己尿灌進去,自己以後還和不和妹子打吻了?這絕對不行,說出去,自己都不雅O做人了。
「沒用的…咯咯咯」這一甩用盡了蜚所有的力氣,他躺在地上,胸口急促起伏着,扯着嘴角,大笑一聲「這是我培養培養的本命蠱,沒有我的解藥,你們是解不開的!」
這蠱蟲的介紹,之前也是說過,就不太重複,我只是知道,這能用蠱的定然是苗族之人,因為傳聞苗族的人身上有一種麝香,而且心尖血也是極端的強大,能夠養活這些蠱蟲。
可說來也怪,這蠱雖然是苗族第一無二的,可要是讓人知道,誰家有蠱,定然會斷絕來往,甚至…是送官查辦。
這是當真,由於放蠱被認為是謀財害命的嚴重犯罪活動,歷史上一直將它列為嚴厲打擊對象。
《漢律》中就有「敢蠱人及教令者棄市」的條文;唐宋以至明清的法律都把使用毒蠱列為十惡不赦的大罪之一,處以極刑。
官府對所謂施蠱者的處罰極其殘忍。明人鄺露說,壯族地區的「峒官」提陀潛抓到施蠱婦女後,將其身體埋在地下,只露出頭部在外,再在蠱婦頭上澆上蠟汁點火焚燒。
在苗族地區,被誣為有蠱的婦女,儘管不會都有性命之憂,但被誣者名譽掃地,受人歧視非難,精神上造成極大痛苦,甚至含冤而死。
那些被認為有蠱的人家,受盡歧視和羞辱,連親友也害怕與之往來。
不論誰家有人病了,只要巫師說中了蠱,那麼有病人家就指桑罵槐地大罵,罵的是誰,人們心照不宣,而被罵者自己也明白,就像本文開頭的喊寨。
有蠱的人家也只好忍氣吞聲,因為一申辯,無異於公開自己家裏有所謂的蠱,所以只好憑白遭受這等羞辱。
苗族多處偏僻地區,舊時醫學落後,許多疾病得不到有效治療,每遇就診無效,動輒歸咎於蠱。民國時期湘西有位漢人,曾在軍隊中做過官,有權有勢。他得了腹部膨脹的怪病,每當膨脹時,似乎覺得腹中有物在遊走,由於請的幾位醫生醫術不高,吃藥無效,便歸咎於被鄰居苗婦施蠱。
經過巫師多次作法仍然毫無起色,這位漢官一怒之下把鄰居苗婦捆綁後吊起來,百般辱罵,施以非刑,差點將其折磨而死。苗婦的丈夫懾於漢官的權勢,敢怒不敢言,只能在一旁束手旁觀。後來過了一年多,經人介紹,這位漢官延請一位高明的醫生診治,該醫生看後,說是某種鼓脹病,並不是什麼蠱毒。
果然一劑藥吃下之後病就好了。可憐苗婦無故含冤,差點殞命。經過該醫生的證實,這位苗婦才恢復了清白的名譽。而那些一輩子不得洗去冤屈的苗婦不知又有多少!
……
(本章完)